借款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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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20:34:32
借款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性质:
实践性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意味着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借款交付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单务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仅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对于无息民间借贷,出借人并不负担给付义务,仅借款人负有给付义务。因此,借款合同被认为是单务合同。
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向借款人按一定标准收取利息。利息是借款人取得并使用借款的对价。
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借款合同是转让借款所有权的合同,货币是消耗物,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一旦交付给借款人,则该款项即归借款人使用并所有,贷款人对该款项的所有权则转化为合同到期时主张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的请求权。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是一种具有实践性、单务性、要式性和有偿性的合同,主要涉及借款的交付、使用、所有权的转移以及利息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