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责任原则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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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2:43:32
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以下情形:
无过错情况下的暂时失去意识或控制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应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建筑物抛掷物或坠落物致害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害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紧急避免损害
因紧急避免造成损害,且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无不当的,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见义勇为遭受损害
行为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挺身而出,遭受损害的,若侵害人无力赔偿或没有分割人,受害人请求的,法院可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堆放物品倒塌致害
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当事人均无过错的,适用公平原则。
共同利益活动中受损
一方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且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
损害结果较为严重。
如果不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将显失公平。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损害事实、各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以及责任的具体分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