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竞争中有哪些行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37:02
在竞争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是一些被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混淆行为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商业贿赂
向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个人行贿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虚假宣传
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侵犯商业秘密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其他行为
低价倾销,即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以排挤竞争对手。
附条件交易行为,即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限制竞争。
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如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奖品等信息不明确。
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如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串通投标。
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最终可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法律对这些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和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