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什么明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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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4:33:32
陈某明涉嫌传销的活动如下:
广西茵曼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
2017年8月,陈某明加入“茵曼金”公司,通过积极发展下线获取返利,从事传销活动。
柳州特大传销杀人案
2003年,陈某明(时年23岁)被老乡骗至柳州传销窝点,参与传销活动。
泉州“MFC”传销案
2014年8月至2019年6月,陈某明与妻子庄某妹等人加入MFC平台,在石狮地区组织上课、宣传推广MFC平台、组织到境外MBI集团参观、培训会员进行宣传推广等多种方式大规模发展、组织传销活动。
英德市传销案
2018年6月18日,陈某明被传销人员以男女交友为由骗至英德市区,并被带至传销窝点。
建议:
对于涉嫌传销的个人或组织,应加强法律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止传销活动蔓延。
公众应提高警惕,避免被传销组织利用和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