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无故辞退应获得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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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23:17:34
被老板无故辞退,员工应获得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双倍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月工资的计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综上所述,被老板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包括: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
建议员工在被辞退后,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了解具体的补偿或赔偿事宜,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