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如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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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8 22:41:05
企业注销公告的撤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简易注销公告撤销
如果企业还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异议留言》专栏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如果被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将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企业可以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一般注销公告撤销
如果企业已经发布了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需要撤销这两项。
企业可以登录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入清算组备案流程,提交撤销申请,并附上必要的文件,如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等。
撤销清算组备案后,债权人公告也会同步撤销。
注意事项:
撤回公告仅限于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登录系统操作,经办人无法撤销公告。
企业撤回简易注销公告后,不得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程序,若后续需要注销,只能申请一般注销。
公告期届满后,企业可以申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但需在公告期前结清税款等必要事项,并确保承诺书填写规范。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流程,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取最新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