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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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5 22:06:43
成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购房提取
商品住房:提取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如适用)、已备案登记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原件。提取金额不超过已付款金额及申请时上月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账户余额。
期房和现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专用账户。
还贷提取
职工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通过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实现按月提取还贷。
租房提取
租房族可以通过天府市民云等线上平台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其他提取情况
包括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
异地购房提取
缴存人在四川省内新购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缴存人在四川省内新购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由租转购
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还可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期房公积金贷款资金
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预售款监管银行专用账户。
现房公积金贷款资金
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售房款账户。
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资金
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其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