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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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16:28:02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日内办结。如果情况复杂,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且必须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因此,信访事项通常应在60天内得到回复。如果需要延长期限,也会在延长期满前通知信访人。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日内办结。如果情况复杂,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且必须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因此,信访事项通常应在60天内得到回复。如果需要延长期限,也会在延长期满前通知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