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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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9 03:42:32
仲裁处理费根据争议金额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标准如下:
争议金额在1000元以下
仲裁受理费暂按每项100元收取。
争议金额在1001元至50000元
仲裁处理费暂按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5000元收取。
争议金额在50001元至100000元
仲裁处理费按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5000元收取。
争议金额在100001元至200000元
仲裁处理费按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5000元收取。
争议金额在200001元至500000元
仲裁处理费按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5000元收取。
争议金额在500001元至1000000元
仲裁处理费按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5000元收取。
争议金额在1000001元以上
仲裁处理费按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5000元收取。
此外,如果争议金额在80万元(含)以下且双方当事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还需加收3000元处理费。若选定外地仲裁员或案件在外地开庭,则需另行交纳相应的处理费。申请紧急仲裁庭或临时仲裁的案件也需支付额外费用。
综上所述,仲裁处理费最低为5000元,具体金额根据争议金额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并可能涉及其他额外费用。建议在申请仲裁前详细咨询仲裁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费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