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由哪个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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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6 06:55:34
再审的受理法院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申请人的选择。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受理法院的情况:
一般原则
当事人原则上应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0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特定情况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审法院受理的,由原审法院审理。当事人申请再审,由裁定法院审理,即“谁受理谁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的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
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主要是原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因为法院之间存在上下级监督关系。
特殊情况下的再审申请
当事人分别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人民法院受理。
对于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不服的情况,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再审的受理法院可能是上一级法院,也可能是原审法院,具体取决于案件性质、当事人选择以及法院的裁定。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再审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