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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是做什么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8:39:33    

法院书记员是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记录工作:

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包括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等。

辅助性事项:

办理开庭的准备工作,如检查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

案件管理:

保管证据、整理卷宗、装订归档等。

文书处理:

处理文书工作,包括文书的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司法统计:

进行司法统计工作。

来访接待与来信处理:

接待来访者,处理来信工作。

协助调查:

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工作。

政策、法规宣传:

对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工作。

此外,书记员还负责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总结来说,法院书记员在司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不仅是审判庭的记录员,还是审判活动的辅助人员,负责处理一系列与案件相关的辅助性工作,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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