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以什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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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6:11:02
债务承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免责的债务承担
定义:原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不再承担所移转的债务,而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债务。
特点: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并享有原债务人对债权人基于原合同而享有的抗辩权。
并存的债务承担
定义:债务人不脱离原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特点: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同意,而第三人代为履行无需债权人同意。
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债务承担中,第三人是新的合同当事人,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第三人代为履行中,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不是债的当事人。
法律后果:债务承担后,原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第三人代为履行中,如果第三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债务人需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特殊情况的债务承担
欠债人死亡:其债务由继承人承担,继承人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该债务的偿还责任。
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这些方式涵盖了债务承担的不同类型和适用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境选择合适的债务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