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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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4 20:19:11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千元以上的;
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被视为轻罪,可能面临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建议
积极赔偿: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能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也可能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具体的判决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以及赔偿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