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百万积分去哪了?”
“我的积分怎么都没了?”近日,消费者王女士在登录自己的某银行信用卡APP时发现,之前积累的上万积分都没有了。她致电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她,之前积分已经到期,并且无法再找回。
“银行在没有对我进行通知和提醒的情况下,清零了我的积分,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王女士气愤地说道。
近年来,一些银行信用卡、APP平台等,相继推出积分政策。据了解,这些积分可以累积,并且在达到一定数量后,能够兑换各种丰富的礼品、服务或者现金抵扣。这本来是银行或商家推出的一项回馈客户的举措,但却在实际运营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在黑猫投诉上,有不少关于积分的投诉。有消费者表示,自己的积分在银行没有任何提醒下被扣除,白白消费了一百多万,连个积分都没有;还有的消费者表示,某银行的信用卡全积分兑换,一直显示已售完、补货中,根本兑换不到礼品。“我有某银行的60万积分,但在APP上,每次准时准点的都无法兑换到商品,怀疑商家弄虚作假”。一位消费者投诉称。


积分到期前不提醒,导致积分过期作废;全积分兑换秒没,一直抢不到;答应送积分,最后却什么都没有……针对上述现象,《法治日报》社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建武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积分是消费者通过消费行为获得的附属性权益,属于合同约定的财产性权益。消费者在积分规则下对已获得的积分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及财产处分权。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告知消费者积分有效期、兑换规则等,并应在到期前通过短信、APP弹窗等方式进行提醒。如果商家未尽到显著提醒义务,使得消费者因不知情而导致积分过期失效,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依约使用积分,经营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清零积分或通过“兑换秒没”等技术手段模糊条款等方式限制积分兑换。若经营者长期“秒空”且无合理库存,基于公平原则,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公开库存数据以证明其公平性。如果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故意隐瞒规则或设置虚假兑换达到欺诈程度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进行三倍赔偿。
为更好的使用积分、维护消费者权益,张建武律师建议,消费者应主动阅读积分活动的具体条款、设置积分到期提醒并定期查看账户管理积分。如发现商家存在违约行为,则需要保存消费记录、积分规则页面截图、积分获取及失效记录、与经营者的沟通记录兑换页面“秒空”的录屏或截图等证据,通过协商、投诉或者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哈建伟
来源: 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