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的公告
为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常住庆阳市有居家适老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以房屋归属及房屋是否初装为限制性因素。
二、补贴原则
(一)需求导向。坚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需要什么、改造什么,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改造需求。
(二)自愿申请。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不搞硬性摊派。
(三)一户一补。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由适老化改造房屋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受理、统计和补贴。
(四)先改先补。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根据申领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以《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指导目录》所列物品和材料为准。超出指导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在合理的需求范围内购置指导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五、补贴时限
自补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此期间内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予以补贴。但因补贴资金支付进度快,提前用完的,则不再补贴。
六、补贴流程
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共分为申请备案、购改申报、审核拨付三个流程。原则上通过“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申请;对于存在应用智能技术困难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1.申请备案。通过“甘快办”上传《甘肃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需求表》(附件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拟改造住房结构图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及其需求合理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对需求符合实际的报县(区)民政局,不符合实际的予以驳回;县(区)民政局根据资金实际,2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2.购改申报。老年人家庭备案成功后,自主选择销售信誉好、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的供货商,购置物品和材料,并索要支付凭证及发票,对购置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拍照(显示时间)。自主选择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承接方,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并拍摄改造前后的照片(显示时间)。改造完成后申报补贴,通过“甘快办”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补充提交购置物品材料的支付凭证和发票、改造时拍摄的照片、申报补贴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及开户行相关信息。
3.审核拨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件后,会同村(社区)对老年人家庭信息、发票和支付凭证、适老化改造实际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县(区)民政局。县(区)民政局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对不符合补贴条件或补贴资金用完的不予拨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七、咨询电话
西峰区民政局 0934-8406668
庆城县民政局 0934-3228806
环 县民政局 0934-4420630
华池县民政局 0934-5121995
合水县民政局 0934-5521519
正宁县民政局 0934-6120808
宁 县民政局 0934-6606568
镇原县民政局 0934-7121819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庆阳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4日
(来源:庆阳民政)

|编 辑:刘亚妮
|责 编:刘兴存
|监 制:常毅博
|总监制:王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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