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租房市场,重在租购平权
近日,国务院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将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的一大亮点,是支持企业盘活改造老旧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用于租赁。此外,还提出要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这都有助于提高房屋租赁的稳定性。
目前,中国租房市场上的绝大部分房源,都是个人所有,绝大部分房屋租赁,是房东直接租给房客。这造成了中国的租房市场极度原子化,房屋租赁关系很不稳定,房东往往处于强势地位,不时会出现随意涨价甚至“提灯定损”等极端案例。
而培育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可以提高房源供给,也会提升租赁的稳定性,因为企业会更倾向于形成稳定的租赁关系,其合规性也有望更强,官方也更容易监管。当然,要真正发展租房市场,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还需要真正落实租购平权。对此,条例提出,要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毋庸讳言,目前不少地方在落实租购平权上做得还远远不够。比如很多城市公立学校的招生条件是本地户籍且人户一致优先。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户口不在本地的孩子,几乎没有在租房地入读公立学校的可能。只是近年来随着出生人口减少,一些公立学校不再一位难求,才开始招收在本地租房的孩子,但在录取优先级上仍排在后面。
要发展租房市场,就要落实租购平权。只要在本地居住,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不管户籍在本地还是外地,都会在本地消费、纳税,都是对本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都应该平等享受本地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养老等。只要真正实现租购平权,房屋租赁市场才会逐步成熟,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才会真正建立并发展。
落实租购平权,需要自上而下强力推动。目前,一些地方在推行租购平权上内在动力不足。毕竟租购不同权,地方可以不承担或少承担租房者的公共服务支出,同时还可以催动更多人买房,支撑土地市场。而从中央角度,除强力推动落实租购平权外,可考虑通过教育券等方式,将中央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拨款直接以教育券方式发给儿童,让儿童及父母自主选择入读学校。学校招收的学生越多,获得拨款就越多,也会提高学校招收外地户籍学生的动力。
条例还要求出租人应将租房合同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以前也有不少城市出台类似规定,但实践中却少有人跟进。主要原因是租房合同备案后,租赁双方总要有一方为相关税费埋单。而按照新规,如果出租人不办理租房合同备案,承租人可以自行办理。这意味着,租客出于维护自身权益的考虑,会有相当动力推动备案,而合同一旦备案,税务系统就可以据此向出租方收税。这也是部分自媒体称租房将被强制缴纳“房东税”的原因。
事实上,所谓“房东税”并不是新增的税种,而是出租房屋应该缴纳的各项税收的总称,过去一直存在。随着租房备案比例提高,房东将不得不对此纳税。如此一来,难免造成出租房东收入减少,或者租客租费提高。出于稳定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角度,这个因素也值得郑重考虑。
辛省志
责编 李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