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房屋涉及哪些法律
涉及损害房屋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部: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七条【物权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做出了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他人房屋,损害者还需要赔偿受害者相对应的金额。损害他人财物一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那么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房地产法》
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管理及服务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这些法律为处理房屋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涵盖了物权保护、侵权责任、交通事故赔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等多个方面。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法律条款进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