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官什么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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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2:09:02
我国法官的级别分为 四等十二级,具体如下:
首席大法官:
对应行政级别为国家级副职,通常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大法官:
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大法官对应省部级正职,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对应省部级副职。
高级法官:
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高级法官对应厅局级正职(巡视员),二级高级法官对应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
法官:
分为一级至四级,其中一级法官对应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四级法官对应乡科级副职(副调研员)。
因此,省法院院长的级别相当于副省长,对应的是 省部级正职。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官级别信息。